粉塵防爆電機可用于糧食或飼料加工、木材加工、面粉加工或儲存,以及金屬、化學藥品、合成樹脂、農產品、各種纖維、燃料等等可燃性粉塵場所。具體粉塵種類見“粉塵特性舉例”,但該電機不適用于瓦斯和/或可燃性粉塵引起危險的煤礦井下以及媒礦地面裝置用電氣設備,也不適用于不需要大氣中的氧即可燃燒的粉塵或自燃物質(如磷粉)。唐山貝得西門子電機
西門子粉塵防爆電動機防爆性能符合GB 12476.1-2013 《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和lGB 12476.5-2013 《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5部分:外殼保護型“tD”》的規定,適用爆炸性粉塵環境的21區,22區。唐山西門子電機